一批药店,主动离场

2019-06-24 半夏 赛柏蓝

近日,江苏省药监局官网发布消息称,自3月份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行动,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近日,江苏省药监局官网发布消息称,自3月份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行动,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主要通过以下三方面进行整治:

一、积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各地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渠道,将本辖区药品零售企业及其注册执业药师名单和监督举报电话全部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二、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5月10日前,各地按照药品零售企业及其注册执业药师自查自纠要点,全部完成自查自纠任务。

三、严查重处违法违规行为。

大批药店,主动离场

据江苏省药监局消息,经过阶段整治,截至目前已有34家药店主动停业整顿,32家药店主动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3月19日,国家药监局下发的《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整治工作通知》)要求,自2019年5月1日起,各省级局组织对行政区域内的药品零售企业开展监督检。

关于药品零售企业的执业药师配备的整治要求,其中明确提到:

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存在“挂证”执业药师的,按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形,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依法查处;同时,将该企业列入年度重点检查对象,进行跟踪检查或飞行检查。

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被撤销GSP证书的企业,如再次申请认证,需在撤销证书之日起6个月后方可提出。在重新获得GSP认证前,暂时不得经营药品。

GSP证书被撤销后,企业必须在限期内重新提出认证申请,逾期不申请或申请后经验收仍不符合规定的,将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取消其药品经营资格。

以往,查到执业药挂证问题,可能只需要药店交个整改报告就过了。而如今,一旦发现挂证,直接撤销GSP证书。虽然说在撤销证书之日起6个月后可提出再次申请,但是正式拿到证,有可能就是一年之后。这对于很多药店尤其是单体药店来说,无疑是重大的打击。

现在已迈入6月下旬,按照国家药监局的要求,一大波执业药师“挂证”严查已经到来。据赛柏蓝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不仅是江苏,北京、湖南、浙江、福建、青海、云南、山东等20省市已相应国家要求,明确开展全省执业药师挂证大整治。

江苏省一批药店主动停业整顿、主动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许只是全国药店大整治中的一个缩影。接下来,在这轮整治风暴中将会有越来越多不合规的药店,主动离场。

大批执业药师,“离职”

据江苏省药监局消息,在本次“挂证”整治中,有356名执业药师主动变更注册,252人主动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

也就是说,有大批原来在药店”挂证“的执业药师,主动不“挂”了,还有一些执业药师是从原来“挂证”的药店,变更注册到其他药店(不排除转到其他省市继续“挂”的可能性)。

其实,关于整治执业药师挂证后,下一步药店会怎么应对这一问题,笔者咨询了多家零售药店的负责人。得到回复大致都是——

“如果执业药师证租赁合同限期将至,到期后则不再续签;如果是新签的合同,将与挂证执业药师商量,尽快解除合同。”

可见,在挂证大整治的背后,一些存在执业药师挂靠问题的药店,已开始慌了。很多药店宁愿花更大的成本聘请全职执业药师,也不愿承担被查“挂证”的巨大风险。

这些药店如果想继续长远的发展,一般都会要求“挂证”的执业药师,要么全职在岗,要么主动“离职”,变更注册或者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

国家药监《整治工作通知》明确提到:

凡检查发现存在“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撤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在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记录,并予以公示;在上述不良信息记录撤销前,不能再次注册执业。

从这一点上看,执业药师为了自己以后更好的发展,也不会继续选择“挂证”,承担被列入“黑名单”的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不仅是江苏,现在全国各地都在加大对执业药师“挂证”的检查和监管力度。

据《上观新闻》报道,近日,上海首个零售药房智慧监管系统在徐汇区已经正式上线。据悉,该区所有零售药房被要求将注册药师的身份信息、照片与药店绑定,并上传至零售药房智慧监管系统。

每天上午、下午各一次,在岗药师必须面对店内的摄像头“打卡”,由系统与平台已存取的记录比对。如果药店营业后无药师打卡,或打卡药师非该药店注册药师,系统将显示预警,市场监管部门则会派员进行核查,确保药师在职在岗。

可见,在全新的零售药房智慧监管系统下,执业药师必须保证在岗,“挂证”的情况是几乎不可能存在的。

在严查高压下,相信会有越来越多“挂证”的执业药师悬崖勒马,选择在岗专心做执业药师,又或者是主动离开,不再“挂证”。

版权声明:
本网站所有内容来源注明为“梅斯医学”或“MedSci原创”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梅斯医学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为“梅斯医学”。其它来源的文章系转载文章,或“梅斯号”自媒体发布的文章,仅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站仅负责审核内容合规,其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不负责内容的准确性和版权。如果存在侵权、或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在此留言
评论区 (1)
#插入话题
  1. [GetPortalCommentsPageByObjectIdResponse(id=1346002, encodeId=747b1346002a5, content=<a href='/topic/show?id=07538e56244' target=_blank style='color:#2F92EE;'>#药店#</a>, beContent=null, objectType=article, channel=null, level=null, likeNumber=38, replyNumber=0, topicName=null, topicId=null, topicList=[TopicDto(id=87562, encryptionId=07538e56244, topicName=药店)], attachment=null, authenticateStatus=null, createdAvatar=https://img.medsci.cn/20220519/c2ab253484ee4527a2d4e9589a4821ac/45de9bf494a54becb2ea4369c9d11e85.jpg, createdBy=7a3710, createdName=循证小兵, createdTime=Wed Jun 26 01:35:00 CST 2019, time=2019-06-26, status=1, ipAttribution=)]

相关资讯

纳入集中采购 药店或不再是药企避风港

随着医保带量采购的展开,大量未中标药品转战药店、民营医院和基层等所谓第三终端,希望减轻政策对其销量产生的冲击。但随着医保支付价的推开,在任何渠道的医保支付价格都将一致,这大大压缩了药企腾挪的空间。但这对采购量较小的药店和民营医院带来了冲击,其药品的售价将大大高出医院,从而造成了明显的客户流失。因此,部分省份将药店也纳入了带量采购,保证了药店能获取和医院一致的采购价格。但将药店纳入带量采购也意味着药

全国46万家药店,过半要退出?!

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是大趋势,但中小药店不必因此惊慌,找到自己的特色和优势,也不会轻易的被淘汰。

又一地放开药店处方药销售 鼓励处方外流

又一地放开药店处方药销售,鼓励处方外流。

重磅!医保定点药店纳入省级药品集采

一省,民营医院、医保定点药店接入省级药品集采。

整治风暴!一批药店消失了

近日,据潍坊日报报道,在打击零售药店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中,继此前6家药店被撤销GSP证书并停运之后,潍坊又有14家药店被撤销或收回GSP证书,并停止药品经营活动。

实录!药店飞行检查全过程

检察官检查你家药店了吗? 近日,笔者所在地级市的中级检察院的检察官到药店检查工作,到笔者药店的是一行四人,非常认真,全程录像,查询了相关记录。你家药店有检察官到访吗,你想了解检察官都检查些什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