肠外瘘普通外科临床路径(2011年版)

2011-07-16 MedSci原创 MedSci原创

  肠外瘘临床路径   (2011年版)      一、肠外瘘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肠外瘘(ICD-10:K63.2)。   行病变肠段切除肠吻合术(ICD-9-CM-3:45.6/45.7)。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普通外科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肠外瘘》(黎介寿主编)。   1.病史:手术、创伤、

  肠外瘘临床路径

  (2011年版)

  

  一、肠外瘘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肠外瘘(ICD-10:K63.2)。

  行病变肠段切除肠吻合术(ICD-9-CM-3:45.6/45.7)。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普通外科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肠外瘘》(黎介寿主编)。

  1.病史:手术、创伤、炎症、疾病以及放射治疗、先天异常等诱因;

  2.症状体征:肠内容物从引流物或创口中流出腹壁,创口经久不愈或反复感染;

  3.辅助检查:

  (1)口服染料或炭末:记录瘘口染料或炭末排出的时间、量;

  (2)瘘管造影:明确瘘的部位、大小,瘘管的长短、走行及脓腔范围,了解肠襻情况;

  (3)胃肠道造影:了解是否胃肠道内瘘,判断瘘的位置,瘘远端肠道是否梗阻;

  (4)胸腹部X线片:了解胸腹是否积液、膈下游离气体或肠梗阻;

  (5)B超、CT和/或MRI:了解有无深部脓肿、积液或梗阻因素,观察脓肿、积液与胃肠道的关系。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普通外科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肠外瘘》(黎介寿主编)。

  1.治疗原则:纠正贫血、水电解质平衡失调、营养不良,合理有效引流、控制感染,加强瘘口管理,重视营养支持治疗,维持重要器官功能,防治并发症,设法闭合瘘口。

  2.行病变肠段切除肠吻合术。

  (四)标准住院日9-18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符合ICD-10:K63.2肠外瘘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合并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明确诊断及入院常规检查≤5天。

  1.常规检查:

  (1)实验室检查:血型、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潜血、电解质、肝功能、肾功能、凝血功能,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HIV、梅毒等);

  (2)辅助检查:心电图、胸部X线检查等。

  2.明确诊断检查:

  (1)实验室检查:引流液常规检查、胆红素浓度、细菌培养及药物敏感试验等;

  (2)辅助检查:口服染料或炭末、瘘管造影、胃肠道造影、B超及腹部CT和/或MRI。

  (七)选择用药。

  1.抗菌药物: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执行。建议使用第二代头孢菌素或头孢曲松或头孢噻肟,可加用甲硝唑;明确感染患者,可根据药敏试验结果调整抗菌药物。在急性腹膜炎与全身性感染时,应静脉给予针对性强的抗菌药物;注意导管相关感染的发生。

  2.其它用药:营养制剂等。

  (八)手术日为入院第3-6天。

  1.麻醉方式:气管内插管全身麻醉和/或硬膜外麻醉。            

  2.术中用药:麻醉常规用药、补充血容量药物(晶体、胶体)、止血药、血管活性药物。                   

  3.手术植入物:根据患者病情使用空肠营养管、吻合器。

  4.输血:根据术前血红蛋白状况及术中出血情况而定。

  5.病理: 切除标本解剖后作病理学检查,必要时行术中冰冻病理学检查。

  (九)术后住院恢复≤12天。

  1.必须复查的检查项目:血常规、肝肾功能、电解质。

  2.出院1个月内门诊复诊。

  (十)出院标准。

  1.患者一般情况良好,伤口愈合,可开始经口进食。

  2.体温正常,腹部无阳性体征,相关实验室检查结果基本正常。

  3.没有需要住院处理的并发症和/或合并症。

  (十一)变异及原因分析。

  1.存在严重影响预后的因素,无治愈可能者,须退出本路径,如结核、肿瘤以及无法解除的肠梗阻等。

  2.出现难治性并发症如大出血、多器官功能衰竭等时退出本路径,转入相应路径处理。

  3.由外院转入经治疗后稳定的患者,经评估后可进入相应的治疗阶段。

  4.严重营养不良或合并其他脏器疾病,有手术禁忌证者,不进入本路径。

  二、肠外瘘临床路径表单(略) 

肠外瘘普通外科临床路径(2011年版).doc

版权声明:
本网站所有内容来源注明为“梅斯医学”或“MedSci原创”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梅斯医学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为“梅斯医学”。其它来源的文章系转载文章,或“梅斯号”自媒体发布的文章,仅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站仅负责审核内容合规,其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不负责内容的准确性和版权。如果存在侵权、或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在此留言
评论区 (0)
#插入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