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中国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指南

2016-05-30 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分会 中华心血管病杂志,2016,44(05):382-400.

自"中国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指南2012(简本)" 更新以来,在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percutaneous coronary intervention,PCI)及其相关领域又积累了众多临床证据。为此,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分会介入心脏病学组、中国医师协会心血管内科医师分会血栓防治专业委员会、中华心血管病杂志编辑委员会组织专家组,在2009和2012年中国PCI指南的基础上,根据最新临床研究成果、

中文标题:

2016 中国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指南

发布日期:

2016-05-30

简要介绍:

自"中国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指南 2012(简本)"更新以来,在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  (percutaneous coronary intervention,PCI)及其相关领域又积累了众多临床证据。为此,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分会介入心脏病学组、中国医师协会心血管内科医师分会血栓防治专业委员会、中华心血管病杂志编辑委员会组织专家组,在 2009 和 2012 年中国 PCI指南的基础上,根据最新临床研究成果、特别是结合中国人群的大型随机临床试验结果,参考最新美国心脏病学学院/美国心脏协会(ACC/AHA)以及欧洲心脏病学学会(ESC)等组织发布的相关指南、并结合我国国情及临床实践,对PCI治疗领域的热点和焦点问题进行了全面讨论并达成一致共识,在此基础上编写了本指南。 

为便于读者了解PCI对某一适应证的价值或意义,本指南对推荐类别的表述沿用国际通用的方式。 

Ⅰ类:指已证实和(或)一致公认有益、有用和有效的操作或治疗,推荐使用。   

Ⅱ类:指有用和(或)有效的证据尚有矛盾或存在不同观点的操作或治疗。   

Ⅱa 类:有关证据/观点倾向于有用和(或)有效,应用这些操作或治疗是合理的。   

Ⅱb 类:有关证据/观点尚不能被充分证明有用和(或)有效,可考虑应用。   

Ⅲ类:指已证实和(或)一致公认无用和(或)无效,并对一些病例可能有害的操作或治疗,不推荐使用。   

对证据来源的水平表达如下:   

证据水平 A:资料来源于多项随机临床试验或荟萃分析。   

证据水平 B:资料来源于单项随机临床试验或多项非随机对照研究。   

证据水平 C:仅为专家共识意见和(或)小规模研究、回顾性研究和注册研究。

制定者:
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分会(Chinese Society of Cardiology)介入心脏病学组
中国医师协会心血管内科医师分会(CCCP,Chinese College of Cardiovascular Physicians)血栓防治专业委员会
中华心血管病杂志编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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