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耳鸣专家共识及解读

2012-09-01 中华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杂志2012年9月第47卷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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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耳鸣专家共识及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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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01

简要介绍:

由中华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杂志编辑委员会主办、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医院耳鸣中心承办的耳鸣专家共识会议于2012年4月在上海召开。来自全国的20余位耳鸣领域专家集中就目前国内所关心的耳鸣相关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讨论,并达成若干共识。本文对相关共识内容进行详细解读和说明,以利国内同行更清晰地理解和掌握共识内容,深化对耳鸣的认识,推动国内耳鸣临床和基础研究的发展。共识一 通常将临床上原因不明的一类耳鸣统称为特发性耳鸣。建议废除“神经性耳鸣”这一诊断名词。共识二 特发性耳鸣是由多因素造成的,可以伴有听觉过敏现象。耳鸣可根据病程进行临床分期,3个月以内为急性期,3个月至1年为亚急性期,超过1年为慢性期。共识三 特发性耳鸣需采用综合疗法,治疗的重点是减轻或消除患者与耳鸣有关的不良心理反应,心理疏导是治疗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共识四 对伴有听力下降的耳鸣患者,可使用助听器治疗;人工耳蜗可能是重度或极重度感音神经性聋伴耳鸣患者的选择之一。共识五 尽快建立一系列简洁、适用且符合我国国情的评估量表以便对耳鸣的严重程度和疗效进行评估。耳鸣的临床疗效分为治愈、显效、有效和无效,建议将治疗后患者在主观上已完全适应耳鸣,耳鸣已不再对睡眠、工作、生活等造成不良影响的病例划分到“显效”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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