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例子告诉你,制度建设能为医保服务带来哪些新变化

2020-01-08 佚名 中国医疗保险

医保服务做得好,制度保障少不了。 在我们已经介绍了的行风建设案例中,不少地区都把制度建设放在前列,在统一、规范、明确的制度保障和要求下,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今天我们通过黑龙江省的例子,来看一看制度保障在行风建设中的作用。黑龙江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自2019年5月挂牌成立以来,立足新时期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职责定位,按照国务院“放管服”部署和省政府“办事不求人”要求,制定出台《黑龙江省医疗保障业务经办

医保服务做得好,制度保障少不了。 在我们已经介绍了的行风建设案例中,不少地区都把制度建设放在前列,在统一、规范、明确的制度保障和要求下,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今天我们通过黑龙江省的例子,来看一看制度保障在行风建设中的作用。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自2019年5月挂牌成立以来,立足新时期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职责定位,按照国务院“放管服”部署和省政府“办事不求人”要求,制定出台《黑龙江省医疗保障业务经办规程(试行)》《黑龙江省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基金财务内部控制制度》《黑龙江省医疗保障窗口服务通用规范(试行)》等系列经办工作制度,着力促进全省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服务更加统一、规范、便民。

制定出台《黑龙江省医疗保障业务经办规程(试行)》,促进全省医疗保障经办业务无差别办理。

《规程》共十五章276条,涵盖了城镇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医疗救助等方面,覆盖了医疗(生育)保险登记管理、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医保服务管理、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医疗待遇审核和结算、异地就医管理、基金财务管理、征缴稽核与支付稽核、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信息管理、医保经办窗口建设及综合柜员制、网上经办服务、综合管理十三大类经办业务,整合了医疗救助、大病保险、生育保险等内容。《规程》坚持规范统一原则,明确了全省医疗保障经办事项的名称、内容,遵循的规则和办理程序;《规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格按照中央六个“一率取消”和省政府“减证便民”的要求确定办理要件,取消不必要的签字、盖章、审核、备案、确认等繁琐环节和手续,最大限度压缩办理时限;《规程》坚持时效性和针对性,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出台的门诊特殊疾病待遇认定、异地就医备案、丢失票据补办等方面便民措施,以及近期实施或即将实施的“两病”管理、退役士兵医保费用补缴用、生育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等内容纳入其中。《规程》目前为试行,将结合未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为全省医疗保障经办工作更加严谨、规范开展提供遵循。

制定出台《黑龙江省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基金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等13项规章制度,提升全省医保基金财务管理能力。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基金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等13项规章制度,对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基金财务内部控制、财务岗位责任制、基金支付流程及财务结算管理、账务处理程序、基金预警、基金要情报告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切实提高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基金财务人员依法、依规办事的能力和水平,管理好全省参保群众“救命钱”,维护基金安全、平稳运行,助力龙江医疗保障制度健康可持续发展。
 
制定出台《黑龙江省医疗保障窗口服务通用规范(试行)》,促进经办窗口服务规范化、专业化、人性化。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窗口服务通用规范(试行)》对医疗保障窗口服务的对象和方式、基本要求作出统一规定,对服务行为、文明用语、工作纪律以及服务场所建设进行了统一规范,同时要求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加快推进综合柜员制服务模式建设,实行服务准备“三提前”、服务咨询“四告知”,建立多渠道服务监督机制等。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将加强对《规范》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办,推动优质医疗保障服务窗口建设,进一步树立医疗保障优质服务的良好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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