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文后,耗材结款权移交医保局开始落地!
每月支付!耗材货款医保局结算全省铺开!
3月10日,福建省医保局发布《2020年全省医疗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这份文件划定福建省医保局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的文件中,加大医用耗材采购改革力度成为重中之重。
其中明确提出在医用耗材领域,福建省医保局的重点改革方向:
开展医用耗材带量采购试点,扩大医疗器械(医用耗材)代为结算范围。
2019年3月20日,福建省才在在2019年工作计划中明确提出:探索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统一结算。计划刚出台,紧接着4月福建首个试点市——泉州试点落地!
7个月后,2019年11月泉州医保局正式对外公布:泉州全市二级以上医保定点公立医疗机构,已经实现医用耗材货款纳入医保统一结算范围,从而破解了医保、医院、供应企业“三角债”问题!
在实现泉州试点后,医用耗材货款医保局直接结算模式,2020年要正式在全省福建大范围铺开了!
医用耗材结款权从医院移交至医保局,这项改革在福建省的落地,可以用一个字形容:快!
医用耗材货款医保局直接结算,到底如何推进呢?除了像泉州试点,全市所有医保定点医院耗材货款医保统一结算,福建省还极有可能是省级率先落地!
今年1月13日,福建省医保局、药监局、卫健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首批省级带量采购执行的耗材品种:心脏支架、人工关节、留置针、超声刀、镇痛泵。以福建全省三级医院70%采购量实现“以量换价”。
其中在带量采购实施耗材产品货款结算方面,就明确提出:
议价成功耗材产品由医保经办机构统一代为结算货款。试点医疗机构均应通过省药械采购平台采购议价成功耗材产品,当地医保经办机构于每月15日前按合同规定向企业支付上一月的产品货款。
也就是说,不仅要斩断医院和供应商之间的三角债,医保统一结算货款,而且耗材货款一个月一结,严禁拖欠货款!
国务院发文后,耗材结款权移交医保局时代来了!
随着国务院、中央《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下发,2020年无疑将成为医用耗材购销领域医保改革划时代的一年!
《意见》首次在国家层面提出:积极推进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完善医保支付标准与集中采购价格协同机制。
医保局和药品耗材企业直接结算货款,将和带量采购一起开始全国推开!在医用耗材采购定价权移交之后,医保局开始进行购销领域最后一个环节的闭环管理—货款结算权。
福建省在此之后首个发布今年医保改革计划,把全省扩大耗材货款医保统一结算纳入其中,可见预见,今年落地的省份将不在少数!
去年开始,全国多个省市也开始有推进苗头,今年这场改革的势头只会更胜!
同步带量采购!大杀价之后剑指流通领域
医保统一结算货款,从结算环节斩断医院、医保、耗材企业的三角债,一方面在耗材购销领域,推动从源头上解决目前非常严重的回扣和虚开发票问题;
另一方面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长期存在的拖欠货款的问题,也减轻了企业的现金流压力。从部分高值耗材开始,流通环节大幅度压缩也将成为可能。
但是很多业内人士也表示,全面执行“一票制”短期来看可能性不大。很多二级以上医院的大型设备,很多都实现了厂家直供,可以说直接“一票制”。但是医用耗材不同于大型医疗设备,品类繁多,仓储物流都需要流通环节的商业公司专门负责。
但是医保局从带量采购开始,将采购权和定价权牢牢把握,又从结算环节,踢出医院。可以说中间环节想加价的空间基本没有,这在提升回款效率的同时,又对流通领域进行了一次大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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