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5月3日,原国家卫生部在《关于将麻醉科改为临床科室的通知》(卫医字〔89〕第12号)文件中提出将麻醉科由医技科室改为临床科室,并明确了麻醉科的业务范围,由临床麻醉逐步扩大到急救、心肺脑复苏、疼痛的研究与治疗等。2018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医疗保障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加强和完善麻醉医疗服务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21号)指出,要不断提高麻醉科医师急救服务水平,为急危重症患者提供急救、镇静、镇痛和生命支持[1];同时,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麻醉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884号)进一步指出加强麻醉学科建设,提升麻醉医疗服务水平,其中包括建设麻醉科重症监护治疗病房(anesthesia intensive care unit, AICU),保障外科手术患者的围手术期安全,提高麻醉医疗服务质量[2]。
AICU是专门为急危重症手术患者提供术后加强监护与治疗的医疗单元。AICU的建设和管理涉及基础设施布局、人员配置、设备配备、护理规范、培训教育、质量控制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直接影响诊疗质量。近年来,国内多家医院已建立AICU,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但需要正视的是,各医院在建设标准、运行模式上差异较大,整体发展水平尚不均衡。
基于上述背景,本指导意见旨在为AICU的建设和管理提供参考和建议。
1 建设AICU的必要性
1.1 建设AICU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和健康中国战略要求
建设AICU既有政策依据,也有临床需求。在健康中国2030战略背景下,提升急危重症救治能力是医疗体系建设的重点方向。专科重症监护治疗病房(intensive care unit, ICU)的建设已成为学科发展的重要标志,心脏外科、神经科、呼吸科等均已建立专科ICU。麻醉科建立AICU同样具有必要性。急危重症患者的救治往往需要多个学科的协作,如麻醉科、呼吸科、心内科、神经科等专科,AICU的建设为这种协作提供了平台,有助于整合各学科的专业优势,提高救治效率。因此,麻醉科建立AICU不仅符合政策导向,也是完善围手术期安全体系的重要环节。
1.2 国际经验表明麻醉科是AICU建设主体
在欧美、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大型医疗机构的综合性ICU多由麻醉科主导建设与管理,这一模式已运行数十年并被证明行之有效。麻醉科主导ICU具有内在的专业逻辑。麻醉医师负责术前评估、术中管理、麻醉用药调控,对患者围手术期的病理生理变化最为熟悉,能够实现从手术室到ICU的平稳过渡。气道管理、机械通气、血流动力学监测与调控是麻醉医师的日常工作;镇痛镇静方面,麻醉医师对各类药物的药理特性有深入掌握,能够制定个体化方案。可以说,术后危重患者最需要的核心支持手段,正是麻醉医师的专业所长。
国际经验表明,这一模式有利于提升患者的安全和救治效率,同时有利于培养出兼具麻醉与重症救治能力的专业人才。我国AICU建设应积极借鉴这一成熟经验。
1.3 满足临床需求与学科发展的迫切需要
当前我国ICU床位严重短缺,据中南大学湘雅医院重症医学科钱招昕教授团队发布的中国首个ICU资源分布情况分析报告显示,2021年我国ICU床位总数为67 153张,每10万人ICU床位数为4.75张,占比约为0.91%,远低于《中国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推荐的2%~8%标准[3]。根据陈胤孜等[4]的研究,2021年中国每10万常住人口综合ICU床位数仅为4.37张,即便是在医疗资源最丰富的北京、上海,每10万人口也仅拥有6.25张和6.14张,与发达国家存在明显差距。为加强重症医学医疗服务能力建设,2024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等八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重症医学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4〕14号)][5],明确要求到2025年末,全国重症医学床位(包括综合ICU床位和专科ICU床位)达到15张/10万人,可转换重症医学床位达到10张/10万人;到2027年末,全国重症医学床位达到18张/10万人,可转换重症医学床位达到12张/10万人,同时要求三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传染病和儿童专科医院的综合ICU床位占比、专科ICU床位占比和可转换ICU床位占比分别不低于4%、2%、4%;到2027年末,上述指标分别不低于4.5%、2.5%、4.5%。到2025年末,二级综合医院、传染病和儿童专科医院的综合ICU床位占比、专科ICU床位占比和可转换ICU床位占比分别不低于2%、1%、2%;到2027年末,上述指标分别不低于2.4%、1.2%、2.4%。值得注意的是,麻醉科是“可转换ICU床位”资源的核心,手术室、麻醉复苏室(post‑anesthesia care unit, PACU)因其固有的监护设备、气体接口和专业人员,是最容易被快速转换为重症救治单元的场所。
建设AICU完全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精神,对保障围手术期患者的安全具有重要意义。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速,手术患者的ICU需求急剧增加。老年患者常合并多种基础疾病,术后并发症风险较高,若监护资源不足,可能延误病情处置。与此同时,微创技术、器官移植、复杂心脏手术等高难度手术日益普及,术后需要密切监护的患者群体持续扩大。AICU的建设能够有效缓解重症医学床位供需矛盾,为高危患者提供专业化的围手术期监护,有助于提高手术成功率、改善患者预后。
AICU作为麻醉科的专科ICU,在围手术期危重患者救治方面具有独特优势:患者术后可直接转入,保证诊疗信息的连续性;麻醉医师在呼吸循环管理、镇静镇痛等方面的专业能力,可为患者提供精准的围手术期重症管理;手术患者有专门的监护单元,无需与内科危重患者争床位,床位周转效率得以提升。
从学科发展角度看,AICU是麻醉学科转型升级的重要平台。通过AICU的建设,麻醉科能够拓展服务领域:从术中麻醉延伸至围手术期全程管理,在医院急危重症救治体系中承担更重要的角色;同时可依托AICU开展围手术期器官保护、加速术后康复、精准医疗等前沿研究;人才培养方面,兼具麻醉与重症救治能力的复合型人才需求日益增长,AICU为此类人才的培养提供了理想环境。
因此,建设AICU既是应对当前医疗资源短缺、满足患者救治需求的现实选择,也是推动麻醉学科长远发展的关键举措。
2 AICU的定位与建设模式
2.1 AICU的功能定位
AICU应定位为麻醉科的专科ICU,是保障外科手术患者围手术期安全的重要医疗单元,主要为围手术期患者提供加强监护与治疗。
AICU具有以下特点: ① 服务对象以围手术期需要加强监护治疗的患者为主,包括高危手术患者、术后出现并发症患者、苏醒延迟患者以及重要器官系统功能需要支持的患者; ② 专业优势方面,麻醉医师在气道管理、呼吸循环支持、血流动力学监测、镇静镇痛、液体治疗等领域具有深厚的经验积累,能够提供针对性的围手术期管理经验; ③ 诊疗连续性方面,患者从手术室直接转入AICU,病情信息和治疗方案得以延续,有利于保障医疗安全。
2.2 AICU的建设模式
根据医院实际情况,AICU可采用以下3种建设模式。
(1)独立AICU模式:建立独立的AICU,由麻醉科主任或副主任兼任AICU主任,配备相对固定的医护团队。这一模式专科特色鲜明,管理效率较高,是条件允许时的首选。
(2)麻醉后重症监护治疗病房(post‑anesthesia intensive care unit, PAICU)过渡模式:在暂无条件建立独立AICU的医院,可在PACU基础上设置一定数量的过渡床位,形成PAICU模式。这些床位具备重症监护功能,可收治需要短期(24~72 h)加强监护的患者。此模式由麻醉科主任或副主任负责,为今后建立独立AICU积累经验。
(3)联合管理模式:在已有综合ICU的医院,可由麻醉科主任兼任综合ICU负责人或副主任,让围手术期患者得到专业化管理。此模式下,麻醉科与综合ICU共享资源,优势互补。
3 AICU建设的基本条件
3.1 医院级别与规模要求
(1)必须建设:省级及以上临床重点专科(学科)、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必须建立AICU。
(2)鼓励建设:其他年手术量超过10 000例、三级或四级手术占比超过30%的医院,或有条件的医院应积极建设AICU。
(3)床位配置:根据手术量、手术复杂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建议每3~5个手术间配置1张AICU床位。
3.2 位置与布局要求
(1)位置选择:AICU必须邻近手术室,最好在同一楼层或通过专用电梯直接连接,保障患者转运安全、快捷。
(2)功能分区:设置开放式监护区、隔离监护区、治疗准备室、医护办公区、家属等候区等功能区域,有条件的应设置负压病房。
(3)环境要求:符合医院感染控制标准,配备层流净化系统,保证空气质量,具备良好的采光和通风条件,噪声控制在适宜水平。
3.3 人员配置要求
AICU必须配备足够数量、完成专科培训、掌握急危重症救治技能的专职麻醉医师和麻醉护士。医师团队应有一定比例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护理团队应具备重症护理资质,并接受与麻醉管理和围手术期护理相关的专项培训。护理人员须熟练掌握重症护理技术、各类监护仪器操作及急救技能,具备良好的观察、判断和应急处理能力。医院应为AICU配备充足的护理和技术支持人员,以支持24 h不间断的高质量监护服务。具体人员配置可参照《关于加强重症医学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等相关文件,床医比不低于1.0∶0.8,床护比不低于1∶3[5]。
3.4 设备设施要求
AICU建设应按照重症医学科建设要求配置相应的监护、治疗和急救设备。
(1)基础设备:每床配备多功能监护仪、呼吸机、微量泵、输液泵等基本设备,配备中央监护系统、床旁超声、纤维支气管镜、血气电解质分析仪等。
(2)高级设备:根据需要配备体外膜肺氧合(extracorporeal membrane oxygenation, ECMO)、连续肾脏替代治疗(continuous renal replacement therapy, CRRT)、脑电监测、食管超声等设备。
(3)信息系统:建立完善的临床信息系统,实现与手术室、检验科、影像科等部门的信息互通。
上述条件是AICU规范运行的基础,硬件到位才能为危重患者的围手术期管理提供可靠保障。
4 AICU的管理和组织架构
4.1 组织架构设置
(1)行政管理:AICU作为麻醉科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科主任负责制。设立AICU主任(由麻醉科科主任或副主任兼任)、医疗组长、护士长,管理层级应清晰、责任应明确。
(2)医疗管理:实行三级医师负责制,建立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的分级管理体系。医疗组长相对固定,负责日常医疗质量控制和疑难病例处理。
(3)护理管理:护士长负责护理团队的整体管理,下设护理组长、责任护士、辅助护士等岗位。护理管理接受麻醉科和护理部双重领导,这一点在实际运行中需要协调好两条线的双重管理。
4.2 人员管理制度
(1)医师管理:主治及以上医师根据工作需要相对固定;住院医师和低年资主治医师实行轮转制,每次轮转6~12个月。这种“固定+轮转”的配置模式,既保证了科室运行的稳定性,也为年轻医师提供了系统化培训机会。
(2)护士管理:护士配置以相对固定为原则,保证护理工作的连续性。应建立分层培训和使用制度,根据护理层级承担相应工作。
4.3 工作流程及管理制度
4.3.1 工作流程
(1)收治流程:应明确患者收治标准,主要包括择期手术高危患者、急诊手术患者、术后并发症患者等。需建立与手术室、病房的规范化转运交接制度。值得强调的是,交接时应详细沟通术中用药、术中事件、当前生命体征等关键信息,不宜仅依赖书面记录而忽视当面交接。
(2)诊疗流程:应制定标准化诊疗路径,明确入室评估、监护治疗、病情评估、转出标准等各环节要求。AICU实施24 h工作制,交接班环节尤需重视,建立结构化交接流程,防止关键信息在交接班时遗漏,保证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会诊协作:手术科室医师可随时进入AICU查看患者,与AICU医师共同制定治疗方案。复杂病例应及时组织多学科会诊;可定期举行多学科会诊进行讨论,但应注重实效,以解决临床问题为导向,避免流于形式。
4.3.2 管理制度
AICU应建立健全的核心制度体系,包括但不限于:首诊负责制度、三级查房制度、会诊制度、分级护理工作制度、值班与交接班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危急值报告制度、病历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制度、患者安全管理制度、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等。所有核心制度应定期审核和更新,以确保AICU的安全和高效运行。
4.4 质量控制体系
(1)质控指标: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症医学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4年版)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函〔2024〕338号)[6],制定符合AICU特点的质控指标体系,包括非计划重返ICU率、术后谵妄发生率、ICU床位使用率、ICU医师床位比、ICU护士床位比、急性生理学与慢性健康状况评价Ⅱ评分≥15分患者收治率、感染性休克患者集束化治疗(bundle)完成率、抗菌药物治疗前病原学送检率、深静脉血栓预防率、中重度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患者俯卧位通气实施率、ICU镇痛评估率、ICU镇静评估率、ICU患者标化病死指数、ICU非计划气管插管拔管率、ICU气管插管拔管后48 h再插管率、非计划转入ICU率、转出ICU后48 h内重返率、ICU呼吸机相关肺炎发病率、ICU血管导管相关血流感染发病率、ICU急性脑损伤患者意识评估率、48 h内肠内营养启动率等。
(2)持续改进:定期进行质量分析,运用计划‑执行‑检查‑处理循环持续改进。应建立医疗安全事件报告和分析机制,发生问题后及时复盘,总结经验教训,避免类似事件重复发生。
4.5 绩效考核管理
AICU的绩效考核纳入麻醉科统一管理,综合工作量、工作质量、患者满意度等指标进行评价。建立激励机制,调动医护人员积极性,确保AICU高效运行。
5 AICU医护培训
AICU的运行质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员素质。建立分层级的培训体系,是保障医护人员胜任岗位要求的基础。
5.1 医师培训体系
(1)规范化培训:麻醉科住院医师规培期间须在AICU轮转3个月,掌握重症监护基本理论和技能,包括心肺复苏、气道管理、呼吸机使用、血流动力学监测、镇静镇痛管理等核心内容。
(2)专科医师培训:完成规培的医师进行为期12个月的专科培训,重点提升复杂病例管理、多器官功能支持、危重症救治等方面的能力,目标是能够独立处理围手术期危重症患者。
(3)继续教育:应定期开展新技术、新理念专题培训,如ECMO、CRRT等高级生命支持技术,使医师的知识结构与学科发展保持同步。
5.2 护士培训体系
(1)基础培训:新入职护士须完成6个月专项培训,掌握重症护理基本技能、仪器设备操作,提升应急处理能力。
(2)专科护士培养:选拔具有5年以上临床经验(含3年ICU经历)的优秀护士,进行320学时(理论120学时、实践200学时)的系统培训,培养重症护理专业骨干。
5.3 培训管理机制
(1)培训计划:应制订年度培训计划,针对不同层级人员设定相应的培训目标与内容。计划应具有可操作性,避免流于形式。
(2)考核评估:考核方式应兼顾理论与实践,可采用笔试、技能操作考核、病例分析讨论等形式综合评价。
(3)质量控制:应建立培训档案,记录每位人员的培训内容、考核成绩及待改进领域,实现培训效果的可追踪管理。考核不合格者须完成补训并通过复核后方可独立执业。
培训体系的根本目标,是建设一支专业能力过硬的AICU团队。
6 展望
AICU的建设对麻醉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AICU既是拓展服务领域的新平台,也是推动学科转型升级的重要支点。通过规范化建设与管理,AICU将成为医疗机构保障围手术期安全、提升急危重症救治能力的核心单元。
未来发展应重点关注以下方向。
(1)学科定位:应推动AICU成为麻醉学科正式认定的亚专业方向,明确其在学科体系中的独立地位,而非依附于其他专科。这需要学科层面的持续努力与政策支持。
(2)标准建设:目前各医院AICU在建设标准和运行模式上差异较大,优秀经验难以复制,薄弱环节缺乏规范约束。亟需制定国家层面的建设与管理标准,为全国AICU的同质化发展提供依据。
(3)人才培养:建立“固定+轮转”的人员配置模式,固定人员保障科室运行的稳定性,轮转安排为年轻医师提供系统化培训机会。目标是逐步培养一批兼具麻醉与重症救治能力的专业骨干。
(4)科研创新:AICU是开展围手术期临床研究的理想平台。围手术期器官保护、加速术后康复、术后认知功能障碍等领域均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值得深入探索。
(5)运行管理:质控指标体系、绩效考核机制、信息化管理工具是保障AICU长期稳定运行的基础设施,应予以重视。管理机制的完善程度,往往决定了AICU能否持续高效运转。
建议有条件的医院先行探索,积累实践经验,为后续推广奠定基础。以切实提高我国围手术期重症救治能力,助力健康中国建设。
本指导意见专家名单
负责人:
嵇富海(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麻醉手术科)
主要执笔人:
刘华跃(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麻醉手术科)
专家组成员(按姓氏拼音顺序排序):
刘克玄(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麻醉手术中心)
穆东亮(北京大学第一医院麻醉科)
王锷(中南大学湘雅医院麻醉科)
余剑波(天津医科大学附属南开医院麻醉科和重症医学科)
张加强(河南省人民医院麻醉与围术期医学科)
审稿专家(按姓氏拼音顺序排序):
邓小明(海军军医大学附属长海医院麻醉学部)、曾因明(徐州医科大学)
国际麻醉学与复苏杂志,2026,47(05):385-389 .
DOI:10.3760/cma.j.cn321761-20251104‑0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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