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中国绝经前女性乳腺癌患者辅助治疗后绝经判断标准及芳香化临床应用共识

2011-02-01 中国抗癌协会乳腺癌专业委员会 中国癌症杂志 2011年05期

中文标题:

2011中国绝经前女性乳腺癌患者辅助治疗后绝经判断标准及芳香化临床应用共识

发布日期:

2011-02-01

简要介绍:

在第一届乳腺癌“新视角”高峰论坛期间,由中国抗癌协会乳腺癌专业委员会发起的《中国绝经前女性乳腺癌患者辅助治疗后绝经判断标准及芳香化临床应用共识》(简称《共识》)正式公布。会后,《共识》的发起人、上海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邵志敏教授就该共识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介绍。邵志敏教授介绍说,最新调研数据显示,我国女性乳腺癌(BC)患者发病中位年龄为48.7岁,比西方提早10年。超过1/3的患者确诊时为40~49岁,而中国女性自然绝经年龄在50岁左右,这意味着众多中国BC患者在治疗期间将经历绝经过程。月经状态可对内分泌治疗的模式造成显著影响。美国国立综合癌症网络(NCCN)乳腺癌临床实践指南建议,绝经后患者在化疗后服用选择性雌激素受体调节剂(SERM )2~3年或5年,换成芳香化酶抑制剂(AI)后可显著提高治疗效果。绝经前妇女接受AI治疗疗效不佳,因此不建议应用。月经状态可受BC术后化疗影响。化疗对卵巢的直接毒性作用可能诱导停经,但停经不等于绝经,部分患者可能仅是卵巢功能暂时受抑制,尚有月经恢复可能。因此正确判断绝经状态对内分泌治疗模式的选择至关重要。目前国际上尚无统一的绝经判断标准。同时,中国女性自然绝经年龄和BC发病年龄均早于西方,激素水平也与国外女性不一致,因此,国外的判断标准也不完全适用于中国BC患者。《共识》就是在这一背景下制定的。鉴于目前尚无客观可靠的证据支持,《共识》提出的绝经判断标准是由我国有关专家根据我国女性月经特点和患者发病特点集体讨论后整理而成,适用对象为BC患者在手术治疗或药物治疗前并未达到停经状态、在接受化疗和(或)内分泌治疗后或过程中月经不再来潮者。邵教授进一步指出,我国有60%~70%的BC患者雌激素或孕激素受体呈阳性,大部分患者需要进行内分泌治疗。IES 031研究已证实应用他莫昔芬后换用AI可显著改善患者的无病生存期(DFS)和总生存期(OS),但目前绝经后患者换用AI治疗方案的作用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共识》基于绝经判断标准和临床研究数据,提出了对AI用法的建议,对绝经后的45岁以上患者,建议给予AI治疗,如依西美坦等,并须定期联系监测FSH、E2水平,一旦回复到绝经前水平,应立即停用AI,改回SERM治疗;对绝经后的45岁以下患者,一般不主张应用AI治疗。邵教授最后强调,中国大部分BC患者在治疗期间将经历绝经期,因此,《共识》的颁布对中国BC患者内分泌治疗用药选择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参照《共识》标准,一旦确定患者为永久性闭经(绝经),应考虑改用AI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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