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年研究发现,熬夜致死的原因竟不是熬夜,而是这2件事…

2023-08-03 医诺维 医诺维 发表于上海

这项长达37年的研究表明,与早睡早起的人相比,熬夜的人死亡风险增加9%,但这在很大程度上与熬夜时吸烟和饮酒有关,单独的熬夜对死亡率几乎没有独立影响。

睡眠是人体的一种修复过程,可以恢复精神和解除疲劳。人的一生中,大约三分之一的时间是在睡眠中度过,良好的睡眠是国际社会公认的三项健康标准之一。

俗话说,“熬夜一时爽,一直熬夜火葬场”。在当今社会,熬夜已成为许多年轻人的新常态。经常熬夜会给身体带来非常大的危害,例如熬夜会引起免疫功能失调、生物钟紊乱等,更严重的是,长期熬夜还会引发猝死。

然而,一项新研究发现,熬夜致死的原因竟不是熬夜?

近日,芬兰职业健康研究所的研究人员在《国际时间生物学》期刊上发表了一篇题为" Chronotype and mortality - a 37-year follow-up study in Finnish adults "的研究论文。

这项长达37年的研究表明,与早睡早起的人相比,熬夜的人死亡风险增加9%,但这在很大程度上与熬夜时吸烟和饮酒有关,单独的熬夜对死亡率几乎没有独立影响

图片

在该研究中,研究人员分析了芬兰双胞胎队列研究中23854名参与者,平均年龄为41岁,通过问卷形式收集了参与者的睡眠类型、吸烟、饮酒量等信息,睡眠类型包括熬夜型、早起型、偶尔熬夜型和偶尔早起型,分析了睡眠类型、吸烟、喝酒等对死亡率的影响。

总的来说,在所有参与者中,29.5%属于早起型,27.7%属于偶尔早起型,33.0%属于偶尔熬夜型,9.9%属于熬夜型。

在37年的研究期间,共记录了8728例死亡。

研究发现,与早睡早起的人相比,偶尔熬夜型的人死亡风险增加9%,熬夜型的人死亡风险增加21%

图片

不同睡眠时间型的死亡风险

当研究人员具体分析了熬夜型群体发现,吸烟且饮酒不多的人,死亡风险并没有增加。这意味着,吸烟和饮酒是造成熬夜死亡的原因。

具体来说,与早睡早起的人相比,熬夜且喝酒的人,因酒精相关疾病和意外死亡的风险增加43%,而吸烟因喉部、气管、支气管和肺部恶性肿瘤的死亡率增加25%。当去除饮酒和吸烟因素后,熬夜对死亡的影响大幅减弱,熬夜对死亡率几乎没有独立影响

图片

研究表明,熬夜致死的原因似乎不是熬夜,熬夜导致死亡的主要原因是吸烟和饮酒。

研究人员表示,该研究是一项观察性研究,并不能明确证明因果关系。我们似乎不仅需要关注睡眠习惯,还需要关注一些因睡眠习惯而发生的生活方式。

综上,研究显示,睡眠类型对死亡率的独立影响很小,而熬夜导致死亡的主要原因可能是不健康的生活方式,熬夜不可怕,可怕的是熬夜的同时,叠Buff。

论文链接:

https://doi.org/10.1080/07420528.2023.2215342

版权声明:
本网站所有内容来源注明为“梅斯医学”或“MedSci原创”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梅斯医学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为“梅斯医学”。其它来源的文章系转载文章,或“梅斯号”自媒体发布的文章,仅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站仅负责审核内容合规,其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不负责内容的准确性和版权。如果存在侵权、或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在此留言
评论区 (0)
#插入话题

相关资讯

Science Translational Medicine:熬夜工作,对男性的伤害大于女性

我们都知道熬夜的危害很大的,除了让人第二天精神憔悴,还损害皮肤、肝脏,甚至增加罹患心脏病和癌症的风险。

Science子刊:熬夜工作,对男性的伤害大于女性

该研究显示,男性可能更容易受到轮班工作带来的“生物钟”干扰。男性轮班工作者显示出更高的代谢综合征和糖尿病发病率。

熬夜导致新冠重症风险高6倍!香港中文大学研究表明“阳了”熬夜等于熬命

与常规日间工作相比,轮班/夜间工作者从轻症发展为中或危重症的概率升高了171%,需要入院治疗的概率显著增加了466%!

新冠“阳了”之后,熬夜/夜班工作者的危重症几率增加2倍,感染后住院的概率升高466%!

与日间工作者相比,轮班/夜班工作者在感染新冠后,发展成中度或重度新冠肺炎的几率升高171%,住院几率增加466%。

别熬夜!别熬夜!只有睡觉,才能修复DNA损伤

该研究从细胞水平揭示了为什么需要睡觉,证实了大脑需要睡眠来促进DNA修复活动,并表明PARP1标记细胞中的DNA损伤位点,并招募所有相关系统清除了DNA损伤。

熬夜?是熬命!上海交大研究发现,熬夜与心血管不良事件风险增加92%有关

睡眠是人体的一种修复过程,可以恢复精神和解除疲劳。人的一生中,大约三分之一的时间是在睡眠中度过,良好的睡眠是国际社会公认的三项健康标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