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MJ:发送电子邮件提醒可显著提高ClinicalTrials.gov的结果提交率
2014-11-03 佚名 医伟达
2014年9月发表在 BMJ 的一项试验,向未履行相关法律要求的试验负责人发送电子邮件,提醒他们提交结果的法律要求。结果发现,尽管3个月时在ClinicalTrials.gov上的结果提交率尚未改善,但是6个月时得以显著提高。(在线课堂:文献检索—如何利用Clinicaltrials检索临床研究资料)目的:给未履行食品和药品管理法修正案801法律要求的完成试验的负责人发送电子邮件以提醒提交研究结果
2014年9月发表在 BMJ 的一项试验,向未履行相关法律要求的试验负责人发送电子邮件,提醒他们提交结果的法律要求。结果发现,尽管3个月时在ClinicalTrials.gov上的结果提交率尚未改善,但是6个月时得以显著提高。(在线课堂:文献检索—如何利用Clinicaltrials检索临床研究资料)
目的:给未履行食品和药品管理法修正案801法律要求的完成试验的负责人发送电子邮件以提醒提交研究结果,评估该干预措施的效果。[pdf free]
设计:队列嵌入式随机对照试验
设置:已在ClinicalTrials.gov上注册的试验
参与者:由电脑随机选取的379项试验中的190项试验随机接受干预措施(以调查问卷形式构建了个性化的电子邮件,并发送给试验的负责人,间接提醒他们相关的法律要求和未履行该法律要求的潜在不良后果)。
主要结局测量:主要结局为3个月时向ClinicalTrials.gov提交结果的比例。次要结局为6个月时提交结果的比例。然后两名评估者提取被ClinicalTrials.gov接收最初结果的日期。研究人员进行了排除错误纳入的研究的事后敏感度分析。
结果:在纳入的379项试验中,190项随机接受了电子邮件干预。电子邮件干预组和未干预组之间,在3个月时提交结果的比例并无差异:36/190(19%)vs 24/189(13%)(相对风险,1.5,95% CI,0.9~2.4,P=0.096),但是,6个月时具有差异:46/190(24%)vs 27/189(14%)(1.7,1.1~2.6,P=0.014)。在敏感度分析中(分别排除了48/379项试验(13%)、26/190(14%)、22/189(12%))),该结果在3个月(相对风险5.1,1.1~22.9,P=0.02)和6个月(4.1,1.3~10.6,P=0.001)时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结论:发送关于在ClinicalTrials.gov上提交结果的FDA法律要求的电子邮件提醒,可显著改善6个月时的提交率,但是3个月时没有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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