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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版 欧洲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管理指南 指南 CN

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症(respiratory distress syndrome,RDS)的防治目标是通过治疗最大限度增加存活率,同时使潜在不良反应降至最低。过去40年,已采取了许多预防及治疗RDS的策略及方法并被临床试验所验证。 产前管理 1.有极早产高危因素的孕妇应该转运至具备诊治RDS经验的围产中心(C)。 2.孕周23~34周、有早产高危因素的所有孕妇产前均应给予单疗程类

欧洲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防治指南一2010版 指南 CN

呼吸窘迫综合征(RDS)是由于肺表面活性物质(PS)缺乏及肺结构发育不成熟所致,多见于早产儿,自然病程为生后当时或很快发病,并在生后2 d内进行性恶化,如不及时治疗,因进行性缺氧和呼吸衰竭而死亡,存活者,在生后2~4 d病情开始改善.胎龄越小,RDS发生率越高,2006年Euro NeoStat的数据显示:胎龄23~25周的早产儿RDS发生率为91%,26~27周的早产儿RDS发生率为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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