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三级联动监管药品采购
2018-09-11 王栋明 健康报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发改委、工商局、食药监局、商务厅、经信委联合发出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旨在严格执行诚信记录和市场清退制度,加强对药品集中采购参与各方的监督管理,建立职责明晰、指标量化、定期考核、优胜劣汰的考核机制,规范各方行为,切实保障药品供应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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