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cet Oncol述评:前列腺癌患者的去势治疗维持时间尚需研究
2012-11-26 MedSci Lancet Oncol
长期以来对针对前列腺癌患者联合放疗的去势治疗合适的治疗维持时间一直存在争议,但是一项随机对照研究的结果提出了一些建议,研究结果显示治疗维持时间为4月、6月、28月和36月的治疗时间较不进行去势治疗、维持3月、4月和6月更有效。但该结果只关注了去势治疗的长期疗效,局部晚期病变的患者可能需要28月和36月的治疗期,中高危局部病变患者需要4个月和6个月治疗期。在《柳
长期以来对针对前列腺癌患者联合放疗的去势治疗合适的治疗维持时间一直存在争议,但是一项随机对照研究的结果提出了一些建议,研究结果显示治疗维持时间为4月、6月、28月和36月的治疗时间较不进行去势治疗、维持3月、4月和6月更有效。但该结果只关注了去势治疗的长期疗效,局部晚期病变的患者可能需要28月和36月的治疗期,中高危局部病变患者需要4个月和6个月治疗期。在《柳叶刀肿瘤学》杂志上,James Denham和他的同事提出必须同时注意到去势治疗对于晚期局部前列腺癌患者的优势和劣势,他们先期的研究结果主要针对患者的生存质量情况。
在Denham等的研究中,他们发现与接受6个月去势治疗的患者相比,接受18个月去势治疗的患者的激素治疗相关症状、性生活、社会功能、疲劳度和经济问题更加严重。然而,两组患者与基线相比的情况变化大部分在36个月时回复,这个结果与EORTC 22961研究结果不同,该研究比较了治疗时间分为6个月和36个月的两组患者,结果提示36月疗程组患者的性相关症状和HTRS在3.5年时仍然显著存在。在Denham等的研究中,虽然在36个月时HTRS仍然存在些许变化,这主要是由于在完成去势治疗后2年,与6月疗程组相比,18月疗程组中性腺功能不足者比例增高(23%比5%)。该研究结果明确指出了在得到肿瘤学效益的同时患者所承受的不利影响,而由于Denham等的研究结果将在2014年揭晓,目前这种效益是否存在还实属未知。
如果他们的研究结果并未揭示出患者治疗上的收益,那么就没有理由实施18个月的去势治疗,最佳的治疗方案将是4月、6月、28月和36月。然而,如果18月方案的疗效优于6月方案,那么还存在2个需要回答的问题。第一个是治疗所带来的效果是否可以补偿患者生活质量的降低。要回答这个问题,需要患者和医务人员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参照研究结果进行考量。
第二个问题是18个月的治疗方案能否成为一个新的标准?
虽然,有人会提出在将18个月去势治疗方案应用临床前,需要将其与28个月方案和36个月方案在临床进行随机对照研究,但是我们首先需要确定的是是否需要进行这样的研究。目前,正是因为临床随机对照研究证实了2年或3年的去势治疗能给患者带来临床获益,所以临床上才接受这些长期治疗,但是目前也没有研究者将RTOG 92-02(28月治疗方案)的结果与EORTC 22961(3年治疗方案)的结果进行比较。假设18月的去势治疗方案能给患者带来6个月以上的生存获益,那么它才有可能成为长期治疗的一个新标准方案。
虽然比较不同研究的结果并非最理想的选择,比较不同研究的结果我们发现。与不进行去势治疗相比,Dana-Farber研究结果显示6个月方案能改善5年生存率达10%,而EORTC 22961研究结果则表明36月方案仅改善5年生存率为3.8%。这两个研究的结果差异提示去势治疗最关键的时刻为治疗初始数月,在经过一定的治疗时间后随着治疗时间延长治疗效果反而变差。如果Denham等的研究结果为存在获益的话,那么18个月可能为一个分界点。另一个重要的问题是是否研究纳入的患者都需要接受足疗程的治疗,亦或是63%局部病变的患者接受6个月的去势治疗也能达到相同的疗效。因为研究者已经对受试者进行分层,所以他们能在后期进行亚组分析给我们提供相应的结果。在为患者制定个体化的去势治疗方案时还应将年龄和合并症纳入考虑范围。
无论Denham等研究的肿瘤学最终结果如何,我们需要作者向我们提供患者的生活质量的相关信息以供参照。在未来的前列腺癌相关研究中,生活质量仍应成为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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