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管性眩晕和头晕诊断标准:Bárány协会前庭疾病分类委员会共识文件

2022-12-13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神经内科 神经损伤与功能重建 发表于上海

本文介绍了Bárány协会前庭疾病分类委员会制定的血管性眩晕和头晕的诊断标准。

中文标题:

血管性眩晕和头晕诊断标准:Bárány协会前庭疾病分类委员会共识文件

发布日期:

2022-12-13

简要介绍:

本文介绍了Bárány协会前庭疾病分类委员会制定的血管性眩晕和头晕的诊断标准。分类中包括由卒中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以及孤立性迷路梗死/出血和椎动脉压迫综合征引起的眩晕/头晕。眩晕和头晕是后循环卒中最常见的症状之一。血管性眩晕/头晕可能是急性持续性(≥24 h)或短暂性(数分钟至<24 h)发作。对于出现急性前庭症状和其他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包括中枢性HINTS体征(头脉冲试验正常、方向改变的凝视诱发性眼震或明显的眼球反向偏斜)的患者,尤其是伴有血管危险因素的患者,应该考虑血管性眩晕/头晕的诊断。尽管孤立性迷路梗死尚无确诊方法,但在卒中风险增加的患者中应该考虑,如果急性单侧前庭功能丧失同时伴有或在随后的30 d内出现小脑前下动脉区域的缺血性卒中,则可以推测为孤立性迷路梗死。对于椎动脉压迫综合征的诊断,常需要典型的临床症状、体征及其血管受损的影像学或超声证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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