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炎诊断(WS 382-2012)

2012-09-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中文标题:

肺炎诊断(WS 382-2012)

英文标题:

Diagnosis criteria for pneumonia

发布日期:

2012-09-03

简要介绍:

肺炎诊断(WS 382-2012)前 言本标准5.1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卫生部医疗服务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卫生部北京医院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解放军总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中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吉林大学第二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宣武医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铁英、李燕明、柯会星。本标准参与起草人:刘又宁、贺蓓、康健、童朝辉、马俊义、佘丹阳、杨岚、曹彬、徐作军、马忠森、熊盛道、李尔然、肖伟、王广发、梁宗安、孙永昌、刘荣玉、聂秀红。----------------------【陶怡注】谢谢清新空气提供的肺炎诊断行业标准。关于该标准的相关信息如下:卫生部发布《肺炎诊断》等10项卫生行业标准通告 卫生部于9月6日发布“关于发布《肺炎诊断》等10项卫生行业标准的通告(卫通〔2012〕14号)”,其中强制性卫生行业标准包括肺炎诊断和支气管哮喘诊断等6个行业标准,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包括CT检查操作规程等4个行业标准。这10项标准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全文如下: 关于发布《肺炎诊断》等10项卫生行业标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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