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落实好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2019-03-15 不详 网络

昨晚与深圳市医院管理者协会的宋平老师交流讨论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举措,有一些心得。

公立医院的管理体制已经非常明确地是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对于如何落实好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笔者接受过《健康界》编辑的专访,见《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不仅是“书记、院长谁大”之争》,也先后写了9篇自媒体文章,以帮助厘清对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的认识。昨晚与深圳市医院管理者协会的宋平老师交流讨论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举措,有一些心得,再做一些分享。

确定好表现形式

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是一个政治管理体制,但其表现形式可能会随着各个地方与各个医院的实际而有所不同。这一点,在《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文件中有一些表述。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不是新事物,30年前绝大多数公立医院实行的就是这种管理模式,但表现形式多为党委领导下的院长分工负责制。

现在由院长负责制转为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也许不能简单抛弃30年院长负责制改革的成果,在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中,仍然应当充分发挥好院长岗位管理及院长运营团队管理的两方面作用。进入新时代,加强对公立医院党的领导,不仅仅要从政治意义上去认识,还应当从医院组织职业化的角度去理解。

公立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组织职业化管理也许会成为未来最具有效率的表现形式之一。可以从加强公立医院的岗位职业化、团队职业化和组织职业化三个层次去贯彻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医院组织职业化管理这个表现形式,对于做好公立医院的组织管理设计,可以起到管理内容与表现形式相得益彰的作用。

派好书记与聘好院长

有关省市出台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实施举措,已经明确书记是公立医院的第一责任人,而在法人治理结构中,院长又多将出任法人代表。这就决定了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的关键是要派好书记与聘好院长。

作为在公立医院体现党的执政地位,医院党委书记应多是上级党组织指派,也就是说党委书记将不会职业化的书记,而是根据党不同时期对公立医院的政策,而委派具有政策执行力的党的领导干部担任书记职务,承担医院党委对医院实行领导的第一责任人角色。当前在从院长负责制转为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过程中,那些廉洁自律而卓有成效的党员院长,将最有可能转任书记。

从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来说,医院法人代表是承担医院运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这个法人代表院长担任较为合适,因为院长是职业化的,出面承担医院运营与管理责任不会损害至党组织的威信。因此院长岗位可能要实行职业化管理。可以通过社会公开招聘、公立医院间相互交流或者其他形式,按照医院任期运营目标管理的要求来聘用。院长的任期目标聘用制,将促使院长职业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使医院院长岗位始终保持活力和管理更新能力。而书记的委派制则让公立医院党的领导具有稳定性,以保持公立医院的方向始终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走样。

加强公立医院政治文化建设

公立医院是国家举办的社会公益性组织,区别于非公医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应该把公立医院文化建设放在核心地位。医疗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陆地,用党的先进政治文化来占领和武装公立医院,以巩固和加强党的执政地位。将公立医院建设成一个政治文化组织,通过医疗文化的传播来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党的正确领导、感受到医疗的公益性,让人民从维护自身健康的过程中体验到更有价值的医疗。

因此,公立医院的政治文化建设将是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的最具挑战性的任务。要形成以书记掌舵、院长行船、党委成员一班人各司其职的团队职业化管理下的医院文化建设。通过医院基层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中高层管理者的努力来形成一个活泼与协调的医院政治文化的氛围,从而有效地发挥医院党组织为核心的医院组织职业化管理作用。

实施医院精细化管理

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与院长负责制最大的不同点,是法制而不是人治。院长负责制易导致能人治院,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党委成员与院长运营团队之间既严格协调统一又相互制约,形成一个法制化运营管理环境。公立医院是保障人民基本医疗的政治性、公益性社会组织,不像企业那样要应对复杂多变的市场,完全可以按步就班的通过法制化环境营造和实施精细化的管理,来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降低医疗服务成本、提高医院运营效率。从前的院长负责制,权力集中于院长一人,医院管理的法制化和精细化显然是无法实现的。做好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管理的法制化与精细化将是不可逾越的门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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