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医院被罚7.5万!只因这3人违规做了这些事

2017-11-12 佚名 深圳卫生监督

物理治疗前未与患者签订书面同意书、使用不符合规定的人员,这家医院被罚7.5万!



 语

物理治疗前未与患者签订书面同意书、使用不符合规定的人员,这家医院被罚7.5万!
看似正常的患者就诊流程
有故事!

今年1月,刘先生因有早泄的困扰,到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中心区的深圳台兴门诊部就诊。

当时由一位龚姓医生接诊,并让刘先生去做了检验和B超检查,检查后诊断为包皮过长、早泄。

于是,刘先生便在深圳台兴门诊部签订了包皮术的手术知情同意书后,由罗姓医生做了包皮术、静脉包埋术等4个手术。

隔天,刘先生再次到该门诊部做了“太空舱”、“诺尔贝斯”等治疗,但这次并没有签订术前知情同意书。

刘先生表示自己花了一万多元做治疗,但术后并不满意,并且后面做的“太空舱”、“诺尔贝斯”等治疗自己并不知情。

调查患者的就诊过程
有情况!

经卫监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该门诊部持有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的诊疗科目有:外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

门诊大厅内可见有收费项目及价格公示牌,包含有“背深静脉包埋术、诺尔贝斯、太空舱......”等价目。

现场检查了接诊刘先生的龚姓医生,具备执业医师资格,但执业地点并未注册在该门诊部。为刘先生做手术的罗姓医生具备注册在该门诊部的执业医师资质。

在药房发现有3份刘先生的处方笺,医师署名为龚医生,发药栏署名为黄某,但黄某并没有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在一诊室内发现有刘先生的门诊收费收据5份、处置治疗通知单2份,以及手术知情同意书、协议书1份,未见有物理治疗类的书面同意。

查验刘先生的2份检验报告单,是由该门诊部内具备医学检验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潘医生开具的,但彩超医学影像报告单却是由执业助理医师尹某单独开具的。

该诊所到底有什么问题
有说道!

物理治疗未签书面同意书

该门诊部承认“太空舱”、“诺尔贝斯”等是给患者刘先生针对前列腺炎做的物理治疗,但治疗前并未与患者签订书面同意书。

而2015年深圳市卫生计生委发布的《关于规范“阴茎背神经阻断术”及泌尿外科相关物理治疗的通知》中有载明,泌尿外科相关的物理治疗属于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范畴。相关的物理治疗的收费可能对患者造成较大经济负担,医疗机构应严格履行知情告知义务,书面告知治疗的目的、次数、费用、可能的医疗风险、替代治疗方法等,并由患者及其配偶或其他近亲属书面签署意见后方可实施。

在《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实施前,卫生监督部门只能对违反此项规定的医疗机构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进行规范,但《条例》实施后有了明确规定和相应处罚,“医疗机构实施手术、输血、麻醉、器官移植、辅助生殖、实验性临床医疗以及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应当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的书面同意。”医疗机构违反此项规定的,将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罚款。

使用不符合规定的人员

首先,接诊刘先生并开具处方的龚姓医生虽然具备执业医师资质,但未按规定注册到该门诊部进行执业,这样很难对执业医师进行严格规范化管理。其次,助理执业医师尹某单独开具B超报告单也是不符合规定的,助理执业医师是不可以单独执业的。

另外,检查发现该门诊开具的处方笺名称与机构名称不一致也会影响到患者日后维权的问题。而对于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黄某给刘先生发药,就算是凭经验操作,但没有专业知识在手恐怕也没人敢放心吧!这些看似“小问题”的行为,不仅属于违法行为,其实更多的还是因为它可能损害患者的权益,所以必须严起来!

最终综合上述的问题,卫监部门依法予以深圳台兴门诊部罚款人民币75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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