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逃费的患者该罚该黑 但不该在生命健康权上!
2018-08-30 常有才 MedSci原创
拉黑逃费患者会在后期的医治过程中出现被冷漠、被边缘化,甚至是将死不救,拉黑是否会被演变为放弃?
近日,甘肃省卫计委、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关于防范和解决住院患者“恶意逃费”问题的通知》,明确提出:在推进“先诊疗后付费”的同时,建立“恶意逃费黑名单”制度,逃费患者再次住院时不能享受医保优惠政策!该消息一出,说明逃费现象严重,今天,笔者与您共同回顾“先诊疗后付费”就医模式的诞生史,盘点细数已被媒体公开报道过的逃费事件,探讨规避恶意逃费事件的避免方法与应对策略,共同净化逃费的就医环境!笔者认为:恶意逃费的患者虽该被罚被黑,但不该是在健康与生命权上。“先诊疗后付费”就医模式的曲折诞生记2009年6月10日,卫生部在《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中明确规定,对危重急诊患者,应按照“先及时救治,后补交费用”的原则救治,确保急诊救治及时有效。这是“先诊疗后付费”就医模式的雏形,是人性化的重要体现。到了2009年9月,卫生部开始委托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探索“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的模式,此时才正式开展“先诊疗后结算”的新型付费模式试点工作!2010年1月,卫生部发出《关于进一步改善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简化门急诊服务流程,积极稳妥推行“先诊疗,后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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