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内疫情有死灰复燃之迹,长达3年的防疫政策让不少人显露出疲倦之色,防疫政策得当让大家逐渐淡忘了新冠死亡威胁,甚至出现“与新冠共存”的呼声。
那么,本次新冠大流行死亡人数高达多少,它对人类造成的损伤到底有多大呢?柳叶刀近期的一篇文章给出了答案。
本次数据来源主要是74个国家和地区(包括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在2020年-2021年期间所递交的全因死亡率报告。
但由于以下几点原因,让COVID-19大流行真实死亡人数有些失真:
在部分新冠检验能力低的地区或在疫情暴发初期,患者可能因新冠死亡但未检测出来而漏报的。
各国登记死亡的系统质量以及计算COVID-19死亡人数的定义各不相同(例如,某些国家/地区可能仅计算医院死亡人数,而其他国家/地区也包括家庭死亡。)。
因政策原因阻碍了部分地区上报准确的死亡人数。
鉴于此,研究者提出了「超额死亡率」这个概念,即大流行期间的死亡人数与常态下预测的死亡人数直接的净差,它能更准确地评估COVID-19大流行对总死亡率的影响。
但超额死亡率的预测也并非一帆风顺的。
世界卫生组织评估了美洲和欧洲的区域超额死亡率,但未对这些区域进行国家层面的评估。
也有研究者依据过去的全因死亡率和趋势,通过使用多种模型评估大流行期间的预期死亡率,但难以直接比较不同地点的超额死亡率。
此外,SARS-Cov-2造成的“蝴蝶效应”也不可忽视,因为大流行的暴发,许多地区采取社会疏离规定,减少了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再者某些急性病患者在医疗资源过度紧张的环境下,因延迟就医而耽误病情,这些都会改变原有的死亡基线。
这虽然极具挑战,但研究者认为,他们统计的超额死亡率所推导出来的此次大流行的影响,会加强世界各地的死亡登记系统,乃至改进未来新冠的监测。
具体来看,研究者是如何做的呢?他们对此次大流行导致的超额死亡率的分析遵循了以下4个关键步骤:
- 首先,在考虑报告滞后等异常情况和死亡率不足后,研究者们开发了一个按周和按月划分的全因死亡率数据库。
- 其次,开发一个集成模型来预测2020年和2021年在没有COVID-19大流行期间的预期死亡人数。
- 第三步,再评估分析所有国家和地区在整个研究期间因COVID-19导致的超额死亡率(借助统计模型)。
- 最后,研究者还评估了COVID-19整体导致的超额死亡率。
经过了繁杂的计算过程(此处略过),他们得到如下结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球报告的COVID-19死亡人数高达594W,死亡率千分之0.392。估计的超额死亡人数达到1820万,超额死亡率为千分之1.2。
其中超额死亡人数排名靠前的依次为印度(407万)、美国(113万)、俄罗斯(107万)、墨西哥(79.8万)。
再来看我们中国的数据:
我国因新冠而死亡人数达4820人,死亡率为每10万人中有0.2人因新冠而死亡,其中湖北省最多,高达4510人。
根据研究者的模型,估计的死亡死亡人数应为17900人,是目前报告的3.71倍。
最后研究者再次强调了此模型预测的局限性,即前文所提到的蝴蝶效应:由于区域封锁产生的直接影响和由此产生的经济动荡,大流行期间许多疾病负担发生了变化,如大流行期间焦虑和抑郁的发生率增加,使得自杀死亡人数也比预测的所有增加。
尽管如此,与报告的新冠死亡人数相比,多出来的1230万,依旧大多数与新冠病毒相关。
参考文献:
COVID-19 Excess Mortality Collaborators.Estimating excess mortality due to the COVID-19 pandemic: a systematic analysis of COVID-19-related mortality, 2020–21.the lancet,Available online 10 March 2022.https://doi.org/10.1016/S0140-6736(21)027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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