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医闹31人伏法,维护医疗秩序还须警方“功守道”!

2017-11-14 叶正松 江淮医学

11月12日,新乡警方官微发布了关于对新乡二院“医闹”处理的情况通报:2017年11月7日至10日,患者李白某的家属及其亲属因与新乡市第二人民医院的医疗纠纷,纠集大量人员围堵医院门诊部,并在医院门诊楼前设灵堂、放哀乐、扯条幅、摆花圈、支大锅做饭,严重影响了市民的就诊秩序和医院的正常秩序。警方在多次进行法律宣传、劝解无效的情况下,11月10日上午,及时组织警力依法强行带离参与“医闹”31名当事人,迅

11月12日,新乡警方官微发布了关于对新乡二院“医闹”处理的情况通报:

2017年11月7日至10日,患者李白某的家属及其亲属因与新乡市第二人民医院的医疗纠纷,纠集大量人员围堵医院门诊部,并在医院门诊楼前设灵堂、放哀乐、扯条幅、摆花圈、支大锅做饭,严重影响了市民的就诊秩序和医院的正常秩序。

警方在多次进行法律宣传、劝解无效的情况下,11月10日上午,及时组织警力依法强行带离参与“医闹”31名当事人,迅速恢复了市民正常的医疗秩序。

警方以李某某等人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依法对31名违法行为人予以处理,其中,刑事拘留10人,取保候审4人,行政拘留17人。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对李白某的去世表示同情。同时,呼吁要依法依规表达诉求,对违反法律规定、聚众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将严格依法处理。

忽报人间曾伏虎,泪飞顿作倾盆雨。这一处理结果引来了业内的普大喜奔。实际上,这仅仅只是司法的第一步,接下来,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这些无视法律的胆大妄为之徒可能要面临相当长时间的牢狱之灾!

这的确是一场不该发生的悲剧。其实,生了病,无非两个结果,要么治好了,要么治不好。医生不是神仙,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如果仅仅因为死了人,就到医院闹,那是弱肉强食的丛林社会丛林法则。

目前,中国“医闹”现象之所以成了一个小气候,坦白的说,是因为有医患关系紧张这块滋生的土壤。当前在一些地方,医患关系已经达到患者视医生如蛇蝎,医生视患者如寇仇这样的境地。之所以盟友变仇敌,说到底是医疗体制长期未理顺、医患双方知识不对称的结果。患者对医疗结果期望值太高,不认同医学发展本身的局限性及正常并发症。因为信任的坍塌导致矛盾冲突的尖锐。

每每此时,医院甚至医疗主管部门,在医患处理上都是难以取信难以为继。这时候,对于公权机关警察的及时介入,快速干预就显得尤为重要。实际上,此次新乡医闹事件,如果当时警方能第一时间介入,依法依规予以强力干涉,早期采取强制措施,将事态控制在萌芽状态,或许就不会造成事态扩大,也不会导致如此之多的人涉罪获刑。

一直以来执法部门在介入医患冲突时,都是严格恪守谦抑理性原则,尽量折中调和力求维稳目的,不轻易扩大打击范围。而实际上法律也从不以修复医患关系为己任,在百姓正常维权和“医闹”之间两难的权衡。

尽管这次新乡的医闹分子终于伏法,但是,我们更需要明白的是,法律不能改变造成医患冲突的根源,“医闹”入刑也仅仅只是重在治标,良好的医患关系构建需要的是标本兼治,从而达到长治久安。

我国医患双方的不信任由来已久。矛盾的调处无论多么周到细致,都无法从上游解决根本性的病源。忽略背后的种种社会性问题,一味寻求法律的末端治理,可能会造成执法部门难以承受之重。

虽然医闹入刑是我国法治建设的一大进步,使执法者有了仗义之剑去维护法律底线,守住了正常医疗秩序的最后一道防线。但是在促进医患和谐改善医患关系方面,我们的执法部门除了底线思维之外,更要有前端思维,应该将执法的脚步前移,更多地在防止医患纠纷发生、及时的疏解医患冲突上下功夫,这才是化解医患矛盾最值得称道的“功守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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