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部门或将收回二类医械审评审批权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将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评审批改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评审批,对审批程序也进行了一定优化。
健康点healthpoint - 国家药监部门,二类医械审评审批权 - 2018-06-29
总局召开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专家座谈会
1月1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召开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专家座谈会,听取医疗器械领域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来自临床和科研一线的专家学者、中国生物医学工程学会、中国生物材料学会、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和部分企业代表的意见建议
CFDA - 医疗器械,CFDA,座谈会 - 2018-01-20
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意见:经典名方类中药,按照简化标准审评审批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其中第十三条提出支持中药传承和创新。建立完善符合中药特点的注册管理制度和技术评价体系,经典名方类中药,按照简化标准审评审批。
中国中医 - 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经典名方类中药,简化 - 2017-10-16
医疗器械召回:何必谈虎色变
这一行为的实施者,除了常见的汽车制造商,还有医疗器械生产商。但如同每逢汽车召回总引发国内民众担忧质量和安全一样,医疗器械召回也常常招致医疗机构忧心忡忡。其实,医疗机构貌似熟悉的“召回”,仍存在陌生或被误读的一面。召回公示背后医疗行业的很多人知道,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称“国家药监局”),履行着一项重要职能——建立医疗行业问题产品的召
健康界 - 医疗器械,召回,谈虎色变 - 2017-10-15
上海今起试点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急需医疗器械可委托生产
医疗器械企业研发的临床急需医疗器械,因为生产能力不足无法生产,这对医疗成果的转化是一道绕不开的槛。12月7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媒体通气会透露,上海当日起正式实施“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率先在上海自贸区内试点。今后,医疗器械注册人,酌情可委托生产,加快急需医疗器械上市的步伐。记者从会上获悉,“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是指,符合条件的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医疗器械注册证,然后委托给有资质和
澎湃新闻 - 医疗器械,制度创新,自贸区 - 2017-12-07
上海今起实施医疗器械优先审批流程 为医疗技术创新开辟“绿色通道”
上海今起实施《第二类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急需及重点医疗器械将优先审评,为医疗技术创新开辟一条“绿色通道”。
文汇报 - 医疗器械,优先审批 - 2017-09-01
上海实施医疗器械优先审批流程 为医技创新开辟绿色通道
上海9月1日起实施《第二类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那些临床急需以及列入国家、上海科技重大专项或重点研发计划的医疗器械将在审批过程中单独排序,优先审评,确保能够在安全的情况下以最快的速度上市,为病人解忧。这也是上海为医疗技术创新开辟的一条“绿色通道”。
中国医疗科技网 - 上海,医疗,器械 - 2017-09-03
医疗器械行业洗牌加速
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大数据库显示:截至2016年4 月30日,我国医疗行业上市企业2015年营收达258.44 亿元,通过对23家医疗器械企业营业收人和净利润排名,除了九安医疗外,基本都盈利。
medscizl - 2017-08-16
医疗器械|2016年8月份总局批准137个医疗器械上市
2016年9月1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8月份批准注册医疗器械产品公告(2016年第150号)。公告共批准注册医疗器械产品137个,其中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73个,进口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39个,进口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25个。2016年8月批准注册医疗器械产品目录
中华医学信息导报 - 医疗器械,总局批准 - 2016-09-21
里程碑意义的文件印发 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改革深化
10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
人民健康网 - 药品,医疗器械 - 2017-10-09
中国发明专利、技术国内首创的医疗器械可进入特别审批通道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司药品稽查专员江德元在8月1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说,具有我国发明专利,在技术上属于国内首创,而且在国际领先、具有显着临床应用价值的医疗器械进入特别审批通道,进行优先审批江德元说,国家药监局已制定并实施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加快创新器械的注册速度。实施这项措施以来,进入这个通道注册的产品比同类其他产品的时限减少83天。根据统计数据显示,从2014年实
新华社 - 发明专利,医疗器械,审批 - 2019-08-02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试行)的通知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试行)的通知食药监械管〔2014〕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了保障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鼓励医疗器械的研究与创新,促进医疗器械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推动医疗器械产业发展,总局组织制定了《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MedSci原创 -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医疗器械 - 2014-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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