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待“老药退市”要有历史眼光

2019-02-19 时本(医生) 健康报网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月15日发布公告称,经该局组织再评价,认为含呋喃唑酮复方制剂存在严重不良反应,在我国使用风险大于获益,决定自即日起停止含呋喃唑酮复方制剂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月15日发布公告称,经该局组织再评价,认为含呋喃唑酮复方制剂存在严重不良反应,在我国使用风险大于获益,决定自即日起停止含呋喃唑酮复方制剂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已上市销售的由生产企业于2019年3月31日前召回。

上述公告发布后,有人提出疑问:既然这类药品存在严重不良反应,为何上市多年都变成老药了,才决定禁用并召回?

有此质疑可以理解。但要看到,风险与获益,是一对动态变化的矛盾体,谁占上风,都与当时的社会状况、疾病谱、生活条件、药企研发能力、患者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密切相关,不能用现在的标准去衡量过去。

呋喃唑酮的曾用名为“痢特灵”,在物质匮乏、卫生条件较差的年代,它所发挥的作用不容低估。如今,生活条件大幅改善,可替代药品增多,这类药品的使用范围日益变窄。另一方面,这类药品独有的副作用以及抗生素共同的滥用风险等日益受到重视。这两方面的因素叠加在一起,才得出这类药品“使用风险大于获益”的结论。若用历史的眼光来看待此事,不仅不应习惯性地质疑“早干啥了”,更应该看到其中折射的社会进步。

此外,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将来还有更多药品面临退市的可能。但药品退市,归根结底要靠建立长期管用的药品评价机制和退出机制,依照规则,运用技术手段,对药品进行动态评估,及时将不良反应较大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淘汰出局。

我国药品退出机制尚不健全,这是问题老药不能及时出局的主要原因。2017年6月,有媒体记者曾就外国禁止或者限制的儿童药品,却大肆在国内销售的原因展开调查,发现根源在于药品标准升级滞后,药品市场准入、退出未与国际接轨。

用历史眼光来看待问题老药,更应该承担起让退市制度化和常态化的历史责任。健全药品退出机制,让药品始终处于优胜劣汰的动态调整之中,使问题老药退市成为能够迅速兑现的必然归宿,如此方能为药品市场不断清淤并注入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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