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11月1日起,这个项目要纳入医保
2022-11-01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将心理治疗纳入医保,是一个有益探索的开始。虽然目前心理治疗入医保只是地方性政策,并未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但是地方先行先试意义非比寻常。
目前包括抑郁症、孤独症等在内的精神心理疾病治疗疗程长、费用高,很多家庭都难以承受。虽然,大部分治疗精神心理疾病的药品已经纳入基本药品目录,但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并不在医保范围内,导致精神心理疾病患者主要依靠药物治疗,缺乏有效的心理咨询和康复治疗。
为了更好满足参保患者心理治疗的临床需求,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江苏省医保局尝试将“心理治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于近日发布了《关于将“心理治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明确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自2022年11月1日起执行。
图源: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01 明确“心理治疗”项目内涵。
《通知》所指“心理治疗”为“接受规范化心理治疗培训的精神科医师或取得心理治疗专业技术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在适宜的独立治疗空间,针对符合心理治疗条件的精神障碍患者,应用规范化的心理治疗技术和个体化的治疗方案进行心理治疗,消除或缓解患者心理障碍表现。每次不少于60分钟”。
02 调整“心理治疗”项目医保支付类别。
将《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中心理治疗(311503024)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支付类别从“丙类”调整为“乙类”。
03 统一“心理治疗”项目医保支付标准
全省执行三类、二类和一类收费政策的定点医疗机构“心理治疗”项目医保支付标准分别为200元/次、180元/次和160元/次。参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心理治疗,实际收费低(等)于医保支付标准的,由医保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其中,个人先行支付比例为20%;实际收费超过医保支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患者负担。
04 切实加强医保协议管理
各设区市医保部门要通过谈判协商,引导定点医疗机构合理确定调价幅度和调价频率,减轻患者医疗负担。要及时与相关定点医疗机构签订补充协议,明确不同收费类型的定点医疗机构的“心理治疗”项目实际医保支付标准和执行要求,落实价格备案、公示制度和合理使用医保基金的相关要求。
05 加强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
各设区市医保部门要根据“心理治疗”项目医保支付政策调整情况,及时更新维护医保信息系统,加强“心理治疗”项目使用医保基金情况的监测、评估和日常监督检查,防范基金支出风险,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医疗保障权益。
据了解,这并不是“心理治疗”首次被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广东省医保局曾于2021年联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保厅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目录(2021年)》,把“心理治疗”项目纳入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
将心理治疗纳入医保,是一个有益探索的开始。虽然目前心理治疗入医保只是地方性政策,并未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但是地方先行先试意义非比寻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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