髋部骨折术前是否需常规皮肤牵引?
2019-06-11 王丰岩 中国医师协会骨科分会
股骨颈骨折后最容易出现的2大并发症分别是股骨颈骨折不愈合和股骨头的缺血性坏死,这2种不良事件的发生分别可以高达14%及20%-40%,对于移位型股骨颈骨折而言这些并发症的发生率会更高。外伤后导致供应股骨头的血运破坏可能是这种结果的主要原因。
往往,我们会对收治的股骨颈骨折患者进行术前常规皮肤牵引治疗,因为通过牵引可以暂时稳定骨折断端从而缓解患者的疼痛、便于临床护理且可以避免骨折断端血运的进一步破坏。
但是这种做法真的正确么?国内学者发表在J OrthopTrauma 研究表明结果并非如此。
作者通过对收治的股骨颈骨折患者中的9位进行研究(患者均同意参加该实验),其中男性3名,女性6名,左腿4例,右腿5例;年龄为38-58岁(平均44.6岁)且所有患者均为单侧股骨颈骨折,其中7例患者为头下型股骨颈骨折,2例为经颈型股骨颈骨折,所有患者给予3KG、5KG不同重量牵引。对这9例患者在骨折后2-23天(平均10.4天)内进行患肢的DSA检查(放射线检查前患者均已签署知情同意书)。
DSA血管造影检查顺序如下:1.在没有牵引的状态下9例患者行患侧DSA检查;2. 7名患者在牵引3KG重量下行DSA、6名患者在牵引5KG重量下进行DSA(其中4名患者先行3KG牵引状态下检查随后更改牵引重量为5KG再次行DSA检查)。选取其中8名患者同时行进行健侧无牵引状态下DSA检查,其中要求对于同一患者检查均在当天完成检查(皮肤牵引10min后进行检查操作,需进行2次操作的中间间隔时间不少于15min)。
作者总结认为患者股骨颈骨折后给予皮肤牵引治疗可引起股骨头血运进一步破坏,导致股骨头局部动脉血流灌注减低、静脉充盈不足。作者认为股骨颈骨折以后行术前皮肤牵引治疗可能是股骨颈骨折以后出现股骨头坏死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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