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督查:让所有参与抗疫的医护人员都能得到应有的补助待遇和尊重!多地公布补助明细,你的有多少?

2022-10-18 梅斯头条 MedSci原创

国务院督查:严禁拖欠、少发或不发医务人员补助等现象!

国务院督查:严禁拖欠、少发或不发医务人员补助等现象!

保证防疫医务人员应有的待遇和尊重!

医护人员是常态化疫情防控的主力军,他们肩负着重大的责任,日夜守护人民群众的健康。但一提到他们的补助问题,总会有一些不尽如意、不和谐的事件让医护人员不甚满意。

应有的补助似乎成了心头上的刺,众多网友反映,一说到钱的事,相关人员则能不提就不提,能拖多久就拖多久。这种情况在补助规范不是很明晰的农村地区更是普遍,医护人员的权益谁来保障呢?

今天,笔者就来好好探讨探讨这些事。

在近期国务院的新一轮督查工作中,国务院派出多名副部级领导干部前往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19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实地督查工作,其中一项首要督查的内容便是“拖欠农村医务人员补助”问题。

据悉,督查组们将根据征集到的线索,暗访核查各地乡村医务人员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防疫补助等补贴落实情况到底如何,严禁拖欠、少发或不发医务人员补助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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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20年1月,中国政府网在发布的《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中,就已经明确了防疫人员的补助标准:

其中,按照一类补助标准,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补助;

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补助。补助资金由地方先行垫付,中央财政与地方据实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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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中央制定的统一标准,在国家多次强调下,多地也纷纷发文,对该意见进行落实。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已有七省市发布防疫补助相关文件,几乎包含了临时性工作补助卫生防疫津贴职称晋升带薪休假等详细内容。

例如:

甘肃省2022年7月发布了《关于迅速落实服务全省疫情防控工作八项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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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2022年7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务人员待遇保障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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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2年5月发布了《关于建立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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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22年4月发布了《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切实关心关爱抗疫一线医疗卫生人员的若干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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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2022年4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关心关爱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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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3月份分别发布《上海市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本市人社领域全力支持抗击疫情的若干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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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今年3月份,广州市也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抗疫一线人员给予临时补助补贴,向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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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份补助具体明细

几个关于医护人员补助的重大问题,

你必须要弄明白

知道了补助标准,对于其中的一些关键性问题,我们也需要深刻理解,例如:

1、医务人员身处一线的标准是什么?

一线医务人员是指疫情防控期间按照政府统一部署、卫生健康部门调派或医疗卫生机构要求,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线工作,且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一线医务人员以实际参加现场调查处置、患者救治等工作情况为准,不受编制、身份等限制。

2、临时性工作的补助天数怎么算?

一线医务人员领取临时性工作补助的天数,按其直接接触确诊或疑似病例、标本(含尸体解剖)的天数计算。

对在重症危重症患者病区工作的一线医务人员,按实际工作天数的1.5倍计算应发工作天数。

对在集中隔离观察点工作的一线医务人员,按发现确诊病例的当日计算工作天数。

3、补助发放看不看行政级别?

临时性工作补助、一次性慰问补助、卫生防疫津贴等要及时发放,要向一线医务人员特别是救治重症患者的医务人员倾斜,不得按行政级别确定发放标准。值得关注的是,抗疫补助是医护人员应得的临时性法定收入,不受编制、身份等的限制,符合规定的医护人员都可按规定领取。

4、医护人员参加疫情防控,轮休、隔离怎么对待?

一线医务人员在轮休、隔离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出勤对待,原正常发放的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含卫生防疫津贴)、绩效工资继续执行。

不得将一线医务人员轮休、隔离天数计入本人带薪年休假假期,不得向轮休的一线医务人员安排工作任务。

不止是疫情补助,防疫表现突出者,

可在求职、晋升、职称方面受到政策性倾斜!

疫情补助还只是小意思呢,在浙江省卫健委官网发布的《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切实关心关爱抗疫一线医疗卫生人员的若干举措》中,还特别提到了防疫医护人员的职业发展。

其中,文件明确规定将医疗卫生人员在疫情防控中的现实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医疗卫生人员在处置疫情防控中形成的专项报告、临床救治情况、病案病例、诊疗方案、流行病学报告、消毒评价报告、病理报告等可以作为申报评审高级职称的业绩成果。

此外,医疗卫生人员在处置疫情防控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对参加一线防控工作表现突出的、引领作用发挥明显的医疗卫生骨干人员,经核准可相应放宽条件或破格申报;在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时给予倾斜照顾,可适当放宽资格条件、缩短申报年限;对所在单位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没有空缺的,可按规定申请特设岗位

另外,文件所规定的绩效工资倾斜支持力度也是无比空前的。

其中,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各地应结合实际,根据防控任务和风险程度等因素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核增额度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单列管理,不纳入绩效工资水平核定基数。

具体分配重点向岗位风险程度高、加班加点多及其他作出突出贡献参与一线防控工作的人员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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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在国务院严厉的督查下、各级政府陆续推出的政策下,所有防疫医务人员都能得到应有的待遇和尊重,做到“应补得补”!

撰文 | 阿拉斯加宝
编辑 |  阿拉斯加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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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18 lyliuke

    参与抗疫,义不容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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